各有关单位:
为促进我市建材行业健康发展,客观反映我市市场价格水平,现决定自2026年3月起,发布沥青混凝土价市场格价;2026年3月31日之前签订的购买合同价格,按合同约定其履行期间的沥青价格,按综合息价参考,4月 1日之后签订购买合同价格,沥青混凝土按照市场信息价参考。
综合信息价和市场信息价并行时间为半年,将于2026年9月取消综合信息价。
发承包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,充分考量市场风险,明确约定材料价格的确定方法、风险范围及调整办法。
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向我站反映。
黄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
2026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