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建筑业“营改增”后工程造价数据收集及上报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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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、关于做好建筑业“营改增”后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.doc
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:
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“营改增”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切实做好工程造价跟踪分析和调查工作,请各单位及时收集2016年施行建筑业“营改增”后工程造价变动情况的相关数据,于2016年12月10日前按附件要求填写相关监测分析数据,报送我站。
联系人:褚金平
联系电话:027-87250169
附件:建筑业“营改增”后工程造价数据监测表(附表1~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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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9日
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办公室
2016年11月9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