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建标定﹝2016﹞40号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工程造价管理站(标准定额管理站):
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重点整治“红顶中介”的通知》(鄂办发﹝2015﹞38号)精神,根据省住建厅《关于深入推进“红顶中介”整治加强行业协会(学会)清理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经研究,对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开展行业协会(学会)清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范围
全省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设立或参与设立的工程造价行业协会(学会)。
二、清理内容
与本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完成机构分设、人员分开、职能分离、财务分帐、办公场所分开(以下称“五分开”)的情况。
三、清理工作安排
1、开展清理排查。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本级工程造价行业协会(学会)清理排查,并组织对所属县(市、区)工程造价行业协会(学会)清理排查,对清理排查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,建立问题台帐。问题台帐要具体到名称、主管部门、法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、主要问题、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等。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将相关表格(附件1)和清理排查工作情况汇总后,于5月27日前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(含电子版)。
2、认真组织整改。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对本级工程造价行业协会(学会)清理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,并指导督促所属县(市、区)行业主管部门,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,及时掌握清理整改进展情况,做到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着落。将相关表格(附件2)和问题整改情况汇总后,于6月12日前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(含电子版)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增强责任意识。开展行业协会(学会)“五分开”清理工作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,优化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。是顺应群众期盼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现实需要。全省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“主体责任”,压实责任链条,确保清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。
2、强化督办整改。全省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认真对照问题台帐逐一核查整改,做到“五个不放过”: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;措施不落实不放过;整改不到位不放过;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;群众不满意不放过,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。
3、加强报送信息。要严格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规定时间、规定动作开展自查清理,按时报送相关信息。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整改落实情况总结,于6月15日前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(含电子版)。
联系人:袁光明 联系电话:027-51826499
传 真:027-51826488
电子邮箱:656967685@qq.com
附件1:工程造价行业协会(学会)“五分开”清理排查情况统计表
附件2:工程造价行业协会(学会)“五分开”整改情况统计表
2016年5月25日
相关文件下载:
关于开展“红顶中介”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.doc